关于举办第五届“甘肃黄河文学奖”的通知
各市(州)文联、作协、行业文协:
为促进我省文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由甘肃省文联、省作协共同举办第五届“甘肃黄河文学奖”评奖活动。“甘肃黄河文学奖”是经甘肃省委宣传部批准,由甘肃省文联、甘肃省作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全省文学专业奖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向,讴歌时代精神,展现人民群众奋发有为、健康向上,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面貌,表现“中国梦”的伟大追求。
二、本届参评作品应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三、评奖的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儿童文学、科普文学、理论批评等。
四、以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文学作品,须附以汉语翻译。
五、本次评奖设等级奖、青年奖和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评奖结束后择期举行颁奖活动,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六、参评作品须填写“黄河文学奖评审申报表”3份,与参评作品3份一并寄送至甘肃省作协评奖办陈昊收(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邮编730000)。评奖通知及评审表格可从评奖办公室领取,点击此处下载.黄河文学奖附件.doc或从qq :1851124277下载。
七、申报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参评作品一律不退。
八、评奖办电话:0931-8724396;0931-8726676。未尽事宜来电来函告知。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作者积极参评。
甘肃省文联 甘肃省作协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