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视协关于组织报送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3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兰州市广播电视台等团体会员单位、有关民营影视机构:
根据《中国视协关于组织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的要求,坚持标准、周密组织、严格程序,保质保量做好推选工作,将参评作品申报至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是甘肃省内所有参评作品的唯一申报受理单位,负责本省参评作品的征集、初审和推荐报送工作。本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视协可根据行业创作情况对奖项设置作出调整。
二、参评作品要求
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三、报送程序
1.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为甘肃省内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报名受理单位;
2.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将分别邀请由电视艺术家、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申报参评金鹰奖节目推选小组(7人以上,原则上为奇数),依照相关要求对报送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并组织进行作品的初审评议;
3.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将登陆申报系统对报送作品进行初审,并在初审环节组织专家对报送参评作品进行深入分析和认真审查。由于推荐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在申报作品时做好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将中华美学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评价标准,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严禁有违法失德的从业人员及其作品参评。认真梳理参评作品的创作倾向、艺术特点,形成参评作品报告,统一填报参评作品目录清单,并附初审推选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四、展播确认与宣传声明
为便于参与评选观众了解申报参评作品的情况,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将在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启动当日0时起,至本届金鹰奖颁奖典礼结束当晚24时止,将参评作品在中国文艺网上进行展播。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各节目版权所有单位须签署《授权确认书》,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确认,是否同意在展播期间允许节目在中国文艺网播放观看。
为宣传和推广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成果,组委会可将参评作品资料制成电子音像制品或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申报单位盖章即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申报渠道及报送材料
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采取网络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参评单位需登录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s://geadm.cflac.org.cn/)进行注册。
2.按类别在线填写《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报完成后导出,A4纸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
3.下载《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A4纸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
4.上传盖章后的《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PDF电子文件,并将纸质版盖章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5.按以下要求上传照片及视频资料
(1)完整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分辨率不超过1080P,单集文件大小不超过5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2)宣传片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3)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5-10张,电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电视综艺(文艺)节目主持人需提供生活照、工作照各2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3M、不超过10M。
6.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
六、截止时间及寄送地址
1.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使用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寄送;
2.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68号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3.联系人:
路学军18009319818  安柠13919912880
七、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供稿:甘肃省电视艺术家协会